办理所需材料
(一)《引进人才(录用)呈报表;
(二)《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一)》、《商调(录用)人员审查表(二)》;
注1: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当地政府人才中心(市场)的,挂靠的人才中心(市场)作为调出单位。
2:拟调人员现实表现.政治鉴定栏调出单位须突出“文革、六四、法轮功”字眼
(三)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
注:须由拟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及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计生办盖章。
(四)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注:拟调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须去拟落户的深圳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或深圳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此项材料。办理程序如下:拟引进人员属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的,须准备①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②全家户口本;③一孩生育证明;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⑤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调查表;⑥人才引进(录用)呈报表;⑦节育证明。49岁以下的已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查环查孕)。
(五)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查环查孕);
说明:拟引进已婚人员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须提供近3个月本市市、区级以上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女方“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六)半年内本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说明调干或招调工体检)
(七)学历、学位证书(中专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八)学历验证证明;
注:最高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军校的发函确认(学历验证一般要20天请提前验证)
(九)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需要的提供)
(十)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拟引进人员须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十一)人事档案;(确认档案内有派遣(报道)证,转正定级表)
(十二)婚姻证明材料;
注: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丧偶人员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十三)已婚单调人员配偶材料;
说明:已婚人员除须提供本人的相关材料外,还须配偶的相关材料,包括:①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②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出具和当前工作单位出具),③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页。
(十四)拟引进人员子女材料;
注:①子女的户口簿;②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医学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十五)夫妻分居调入材料;
注:1、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 2、配偶入深调动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劳动局调令
(十六)在深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需要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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